
★附早晚餐各兩客
★贈遊艇券2張
★花蓮機場或花蓮火車站往返接送一次
為紙卷
※商品到貨享猶豫期之權益(注意!猶豫期非試用期),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,
票券若已拆封有短缺、損毀或贈品已逾期、使用效期快到(廠商定義)等,本公司無法接受退換貨。
※超過鑑賞期退票需收手續費(面額金額*3%)(無面額依銷售金額*3%),請購買前三思。
※本賣場票券為專案採購,載明之面額為【$6990元】,不等同於本賣場零售價,逾期得視票券面額抵用消費,無法接受者請勿購買
※商品到貨享猶豫期之權益(注意!猶豫期非試用期),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,
使用說明
1.本券可使用蜜月套房(一大床)住宿一間、自助早餐2客、自助晚餐或風味晚餐2客,遊艇卷2張,花蓮機場/花蓮火車站至飯店定時接送乙次及飯店免費活動設施使用。
2.信託期間屆滿後,依住宿券票面價值【NT6990】+理想升等券票面價值【NT0】,享補足票面價值住宿費用。
3.本票限平日使用,旺日須補$800。小假日補$1600,假日須補$2200。連續假期須補$3000。農曆春節視同現金禮券($6990)使用,行事曆依飯店公告為主。
欲更換房型可依飯店定價補足價差。本券發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使用後恕不再重複開立。
4.持本升等憑證之貴賓請事先訂房,並告知住宿禮券及升等憑證編號,入住時請將住宿禮券及本憑證交給櫃檯(若未能出示房型將無法升等,敬請見諒)。
5.客房入住時間為下午三點以後,退房時間為隔日十一點前。
6.本賣場商品服務禮券載明之票面價值為住宿券票面價值【NT6990】+理想升等券票面價值【NT0】,不等同於本賣場售價。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,本券採不記名,如因毀損、變形、遺失恕不補發。
7.詳細情形請洽飯店訂房專線:03-8656789。
.平日定義:週日~週五
.假日定義:週六及國定假日前夕、連續假日、暑假期間的週日到週五
※住宿升等卷1張,優惠效期2026/05/10
1.本住房升等券憑證僅供乙張住宿券使用,僅房型做升等套房,每房如需增加入住人數,須依飯店規定補足加人之差價,方可使用。
2.持本升等憑證之貴賓請事先訂房,並告知住宿禮券及升等憑證編號,入住時請將住宿禮券及本憑證交給櫃台(若未能出示房型將無法升等,敬請見諒)。
3.客房入住時間為下午三點以後,退房時間為隔日中午十一點以前。
4.本升等憑證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,且不得兌換現金、折抵其他消費。如有遺失、被竊、毀損、打孔、塗改及翻印者,視同無效,恕不補發。
5.使用期限至2026/05/10逾期無效。
6.說明未盡事宜,請洽飯店訂房專線:03-8656789。